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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公共秩序 1.为保护旅客利益和安全,每个旅客应遵守船上的安全规定和公共秩序,如故意违反或不听从劝告者,船长有权进行处理。 2.随身携带行李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有放射性等危险品及各种武器、凶器等禁运物品。
登船 1.所有入住游船客人,均应出示与预定相符的国籍和姓名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相关证件。 2.所有旅客必须在指定的开航时间前30分钟登船,逾时不候。旅客在任何情况下无法准时登船,或错失登船时间,游船将不退费亦不负任何理赔责任,游船也不对游客因错过航班而产生的住宿、餐食及交通工具负任何赔偿责任。游船也无责任为其更改航期或停靠港。
旅客的责任范围 每位旅客均需赔偿由于自身的行为、疏忽或触犯法律而造成的罚款、费用及损失。旅客不论是有意或出于疏忽,对船上的家具、设备或任何财物有所损坏,均需负责赔偿游船所蒙受的损失。如系未成年人,则由其家长或监护人负责赔偿。
本公司的责任范围 1.所有抵离港或景点的时间和上岸参观点可能因天气、水位和游船临时发生故障等原因而调整,行程以执行该航次的游船具体安排为准。 2.若游船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航行,我公司负责可退还全部款项或调整航期、安排其他游船接转。若安排其他游船票价低于我公司游船票价,我公司将退还差价,但不承担其他经济赔偿。 3.若航行中随季节性航道交通有变化。或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如:洪水、瘟疫、机械等影响正常航班时,游船将保留修改行程,更换景点和取消航班的权利,不负有赔偿责任。但游船将尽力考虑游客安全并安排帮助客人接转其他游船。 4.本公司的责任范围只限于游船销售环节。本公司及游船对以下事项不予负责:因非游轮过错所致行李或个人财物的遗失或损坏、人身伤亡或死亡、因时间延误造成的损失、任何行为的后果、任何独立承包业者的疏忽或过失(例如:旅行社、航空公司、酒店、餐厅、交通状况、运输公司及其他服务业者),旅客的情绪低潮、精神创伤或心理问题。 5.当遇到罢工、洪水、浅水、天气原因及其他人力不可抗力或安全原因,游船在任何时候无需事先通知有权取消、提前、延后或改变航程或停靠港,并且有权用其他船只或是其他停靠港来取代。游船不需负任何责任。本公司对公布的游船停靠港之抵达及起航时间若有出入,亦无需负任何责任。
凡乘座游船的旅客,均被认为在购票前已完全同意以上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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